主要崗位職責:
辦理各類訴訟與非訴訟案件,協商處理各類法律糾紛,負責各類合同審改。
任職要求:
1、35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或建筑工程專業,取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2、一年以上大型企業法務工作經驗;
3、語言表達能力強,普通話標準,寫作能力強;
4、反應快,思維清晰,身體素質好,能承受壓力、委屈與誤解;
5、具備較強的社交能力(不行賄);
6、可接受法學碩士(民商法、訴訟法、經濟法)應屆生;
7、有法律職業資格A證。
職位福利:節日福利、五險一金、績效獎金、包吃、包住、帶薪年假、定期體檢、免費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