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 協助部長制定及完善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及架構;
2、 組織實施集團建設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經濟責任、投資決策等審計任務,并撰寫審計報告;
3、 負責監督推動集團及所屬企業外部審計及內部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4、 負責審計信息化建設以及智慧國資平臺、審計監督平臺的日常工作;
5、配合外部事務所開展盡調、收購等專項審計;
6、撰寫審計工作總結、審計會議等材料;
7、 完成部長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任職條件:
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40歲以下,審計、造價等相關專業。具有國央企內部審計經驗,有建設工程項目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投資決策審計等工作經驗,持有中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