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小區交通和車輛停放管理、小區秩序滿意度,項目安委辦工作開展。
2、掌握小區內治安、消防等重點部位,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跟進整改。
3、秩序專業例行事務工作標準檢查,結合秩序維護工作特點,制定秩序維護崗位實施細則,定期簽閱下屬工作臺帳,并監督落實。
4、負責處理業主對秩序維護部的投訴,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及時處理上報城市公司安全秩序專業線。
5、落實年度、月度安全工作、周夜查工作,培訓計劃,組織月度安全檢查工作,定期組織培訓和考核。
6、組織項目月度安全管理會議、月度供方評估會議并形成紀要報告存檔,完成城市公司安全底線指標。
7、負責與轄區政府職能部門對接,處理相關治安、消防等問題,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