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設備的巡檢、維修、保養;
2.協助整理工程臺賬;
3.根據專業方向,分配到不同崗位;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任職要求(不能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不允許投遞簡歷)
(一)基本條件
1.品行端正,具有高度責任感,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和學習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二)任職資格
1.學歷及專業要求:中專及以上,專業不限;
2.工作經驗要求:不限;
3.職業資格要求:持低壓電工證;
4.語言要求:普通話、粵語流利;
5.計算機及軟件使用要求:熟悉使用辦公軟件。
(三)具備以下條件者,優先考慮
同時持高壓電工證者優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許投遞簡歷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個人所負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的,或處于個人失信被執行期間的或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或列入全國行賄人信息庫的;
4.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應聘人員與公司或空港經濟區系統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應聘時中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審查、聘用考察以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比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或有損職業道德、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等行為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2.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廣州空港城市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四、工作地點
項目地址:
1.廣州國際空港中心;
2.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中區);
3.廣州空港物流中心;
4.廣州市花都區胡忠醫院(婦幼保健院);
5.五號停機坪(白云區)。
注:以上為五個不同項目的獨立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固定在一個項目地點工作,無需跨點流動。
注:此崗位與人才公司(全資國企)簽訂實習協議。
原標題:《運行/ 維修/ 空調/ 電梯/弱電 電工實習生(空港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