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項目技術員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法規,有志投身自然資源產業發展事業;
(三)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廉潔從業、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五)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相關要求
(一)招聘方式
校園招聘和社會招聘
(二)年齡
社會招聘人員限制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專業及經歷要求
1.專業要求:土地整治工程等專業及相近專業;
2.經歷要求:社會招聘人員須具備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五)備注
1.有持續學習能力,責任心強,有較好的團隊意識;
2.服從安排,能出差,有礦山恢復治理、生態修復、水土保持實習經驗者優先;
3.持有注冊類證書或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可適當放寬專業和年齡錄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
(四)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六)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七)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績效獎金、餐補、定期體檢、帶薪年假、定期團建、節日福利、2年租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