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轄區物業項目監管工作,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保證客戶服務、工程維護、設備管理、秩序維護、消防管理、環境管理等服務的持續提供并不斷優化;
(2)監督貫徹落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體系標準,提高物業管理質量水平和服務水平,提升客戶滿意度;
(3)定期組織對服務項目的客戶服務、體系運行、設備管理與維護、秩序維護、消防管理、環境管理等服務質量監督檢查,評價服務效果、改進服務質量;
(4)負責監督、管控項目KPI指標完成情況,監督、管控所轄城市各項目經營指標,管控項目預算及月度資金計劃;
(5)負責監管項目前期介入和承接驗收工作及后期維修工作;
(6)負責跟進客戶投訴,組織客戶意見征詢活動,了解客戶對公司各項服務的意見及建議,制定客戶滿意度提升方案,促進客戶滿意度提升;
(7)定期監督所轄項目員工培訓,提高服務水平和業務素質;
(8)組織、指導制定年度物業服務方案,做好文化建設,融洽服務中心與客戶的關系;
(9)對屬于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和質量事故進行處理,并做好處理結果的跟蹤,使損失降到最低;
(10)負責所轄項目的其他業務運營的指導、監督工作。
職位福利:交通補助、餐補、通訊補助、加班補助、績效獎金、五險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