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悉企業會計準則、審計準則,有能力將之運用于實踐;
(二)底稿編制:能夠編制中小型項目收入、成本、存貨等科目的底稿、能夠編制大型項目應收、應付等往來科目底稿、能夠編制中小型項目試算平衡表(TB);
(三)參與現場管理:協助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管理、對審計助理進行有效的督導和培訓;
(四)溝通聯系:與客戶良好溝通、與其他項目組成員良好溝通以及與直屬領導(現場負責人)良好溝通;
(五)工作質量與效率:完成的工作底稿有邏輯性、簡練及清晰,項目經理進行復核后所提出的重大待解決事項不多,總是想方設法改進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