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產品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總行制度辦法,協助團隊負責人建立和完善各項投資銀行業務的分行準入標準、操作流程和管理辦法,并對支行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2.理財業務。匯總支行公司、零售、同業條線定制理財產品需求,協調分行定制理財產品基礎資產。
3.結構化融資業務。協助指導支行對結構化融資業務潛在客戶進行營銷及融資方案設計,組織支行開展盡職調查,對于支行上報的全套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并組織上報總行。
4.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按照交易商協會及總行的營銷指引要求對備選的擬發債企業開展前期的營銷推廣、盡職調查和項目論證立項等,協助做好注冊申報材料的撰寫、信息反饋發及債券發行后續管理等。
5.其他債券(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等)的發債顧問業務。按照總行要求與券商等中介機構做好發債項目對接,互相推薦發債項目,為發債企業提供發債顧問服務,積極營銷募集資金落戶江蘇銀行。
6.高端財務顧問業務。依托資本市場和新型投融資產品,協助團隊負責人牽頭對重點客戶的投融資項目(如IPO及再融資、借殼上市、定向增發、并購、重組、發債、融資租賃等)進行考察、營銷,開展立項調查,確定服務內容,設計解決方案,為客戶提供相關財務顧問服務。
7.代理推介業務。作為代理推介業務的發起機構,組織對于代理推介投向的項目、融資人及第三方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出具審查意見并組織上報總行,并對存續期的代理推介業務進行投后管理。
8.信貸資產轉讓。經辦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開展進行管理和政策指導。
9.其他創新投資銀行業務。協助部門領導指導支行開展各類創新投資銀行業務。
10.投行合作機構管理。依據相關法規,負責分行投資銀行業務合作機構的準入管理,組織開展有償中介服務。
11.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根據總分行有關工作制度和管理要求,對涉及江蘇銀行的重大事件(包括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迅速向上級匯報,同時向同級有關人員通報情況(口頭和書面)。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資格:
1.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管理類、法律、理工類等相關專業。
2.金融從業2年以上。
3.具備較強的理論基礎和文字綜合能力。
4.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與協調能力。
職位福利:扁平管理、培訓機會、福利齊全、發展空間大、股票期權、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