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
2.組織參與制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
4.督促落實各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提出安全生產管理的改進建議和整改措施;
5.制止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等行為;
6.督促和指導各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工作;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8.完成集團交辦的臨時性、階段性工作任務。
任職資格
1.安全工程、應急管理、石油工程、海洋油氣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50周歲以下;
3.熱愛安全生產工作,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能夠服從南油集團工作安排;
4.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熟悉海洋生態環保及海洋能源開發服務行業領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等。具備海上平臺或船舶項目建造安全監理工作經驗的優先;
5.取得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滿10年以上;
6.上述崗位所列年齡計算及任職年限至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