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條件:
1.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安全管理或火電廠相關專業;
2.5年及以上工程建設工作經驗,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注冊安全工程師優先;
3.熟悉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體系管理、生產管理、職業病防護、環境保護、施工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等專業知識;
4.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崗位職責:
1.按計劃組織或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各部門及班組教育培訓執行情況并每季度出具檢查通報;
2.組織各部門開展安全目標責任書自評并每季度出具檢查通報;
3.按計劃組織或參加各類應急演練,檢查督促部門、班組按電廠布置的安全活動要求,認真組織職工學習;
4.編寫電廠《安全簡報》,做到實事求是、定性準確,及時下發安全事故快報。參加季節性安全檢查、指導班組作業現場危險點分析、按安全風險控制評估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崗位負責的安全資料、臺帳、圖紙的管理工作;
5.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購置、發放合格的勞動保護、安全用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負責監督現場安全設備、工器具,定期維護、檢查、試驗、檢測,確保合格使用;
6.檢查設備、設施安全的狀況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對檢查發現的設備、人身隱患,監督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及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說明:本崗位屬于準東能源集團編制內人員,國有獨資、周末雙休、法定節假日、提供食宿(單身公寓),每周有烏市、昌吉、阜康、奇臺、吉木薩爾等東三縣的往返通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