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要求:
年齡要求:25 - 45歲之間
性別:不限
崗位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熱愛調解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勉高效;
3、具有良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職業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譽或者違反職業道德受懲處的記錄;
5、積極從事民商事調解工作、積極宣傳調解中心聲譽、形象和品牌品牌;
6、身體健康,無重大隱患疾?。?div> 7、有較強的親和力、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邏輯思維清晰,能以同理心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疏導,達成調解協議。
8、具有一定的調解工作經歷、經驗,熟悉、解讀并運用相關法律法規。
崗位職責:
1、負責中心承接的委托訴前案件調解;
2、遵守調解中心制度、調解規則、調解員管理辦法和調解員守則等規定;
3、完成月度、季度和年度目標及考核;
4、其他應遵守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