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根據指派,具體負責審計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審計項目的審計計劃編制、調整和執行、分解;
(2)組織、監督、審查經營成果、財務、管理、專案等各項審計活動;
(3)解決項目組工作期間提出的常規性專業技術問題,對審計風險進行判斷和控制;
(4)及時發現公司潛在問題和風險,提出改進意見;
(5)督促審計結論和建議的落實, 向領導匯報審計問題,協助領導完成內外審計的協調溝通工作;
(6)撰寫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文書;
(7)負責審計過程中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評價和考核審計小組成員的業績表現。
任職條件:
(1)35歲以下,會計、審計、財務類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三年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歷,其中具有2年以上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驗,具有獨立帶團隊經驗,曾負責上市(IPO)公司審計工作者優先考慮;
(3)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認真、細致,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4)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或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
(5)有志于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能承受較強的工作壓力,適應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