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1.年齡40歲內,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法/經濟學專業
2.負責合同談判、執行、延期、終止及重新談判;
3.制定并協調采購提案;
4.統籌投標方案制定;
5.評估合同履約情況,判斷合同修訂/延期必要性及義務合規性;
6.審批或否決合同條款/交付計劃偏離請求;
7.仲裁合同履約中的索賠或投訴;
8.分析報價提案、財務報告等數據以核定價格合理性;
9.協同用戶部門編寫合同策略TC文件,經TC會議審批后按意見執行;
10.編制招標文件并發送至預審合格投標方;
11.回復投標方對招標文件內容的澄清請求;
12.組織技術評標及商務評標;
13.編制技術/商務評標報告,提交TC審議批準;
14.向中標方簽發授標函,擬定合同終稿;
15.按招標流程及TC要求處理合同變更單與延期;
16.針對談判類合同,組織承包商談判并提交結論報告至TC審批,最終按談判結果及TC意見擬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