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按照所授權的工作范圍從事相應的維修工作;
2.按照民航局相關規章、行業標準、本單位維修手冊執行航空器維修工作;
3.協助放行人員完成航空器故障處理及相關信息匯報工作;
4. 執行航線維修、定期檢修和結合檢修進行的改裝工作,簽署相應維修記錄;
5. 需要時應承擔維修系統其它崗位的工作職責,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學歷:大專(含)以上學歷;
2.具備負責機型維修經歷的,非復雜機型放行資質的,能夠熟練閱讀英文手冊、機務英語等級3級以上的優先;
3.至少3年飛機維修經驗,同時擁有生產計劃或工程技術或質量管理或培訓管理經驗者優先;
4.持有民航規章66部維修人員基礎執照;
5.有農噴經驗和巡線經驗優先;
6.能適應通航長期外站出差;
7.具有良好團隊合作意識和吃苦耐勞、踏實肯干的工作作風,有較好的服務意識和較強的責任心;
8.無嚴重維修差錯和嚴重工作不誠信行為。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周末雙休、彈性工作、績效獎金、無需坐班、工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