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根據提供的當事人聯系方式,通過電話溝通,在當事人之間依法調解金融糾紛案件。
2、相關銀行訴前調解處理。負責調解全流程。促進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包括但不僅限于,案件事實審查、當事人溝通、調解協議起草與修訂、完成調解程序、案件跟進等環節。
3、根據調解機構參與金融糾紛調解過程中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優先考慮,具備基本的電腦操作。
2、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能夠與不同類型的當事人進行有效溝通。
3、性格堅韌,思維敏捷,具備良好的應變能力和承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