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服從上級,聽從分配,嚴守工作時間,不無故遲到、早退、間缺,工作時間不閑談,不干私活。不私自留學生聯系方式,不私自外出上小課等;
2. 努力鉆研專業業務,認真學習聲樂教育教學理論,認真學習聲樂教學大綱、聲樂教參和教材,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各種培訓,虛心學習各大院校先進經驗以及了解劇院創作規律,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樹立全面教學質量觀念,做好本職工作,積極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任務,因材施教,將教學目的貫徹落實到每節課中;
4. 制定好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及教學進度,明確聲樂教學目的、任務、要求、重點和難點。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寫好每一課時教案,定時提交相應的課程計劃和詳細的課程教案;積極進行教學改革,注意自身知識結構的更新,不斷提高自己專業水平,提高教學質量;
5. 認真備課,按要求填寫教學計劃,并及時上交教學計劃,按時核對教學工作量,認真進行教學質量分析,教會學生熟練掌握所學聲樂課程的內容及要領。講究課堂藝術,努力調到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不斷提高學員的學習興趣;
6. 授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中斷教學,不在授課過程中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任何事情;
7. 關注每位學生的學習狀態和學習情況,對每位學生都能給予同樣的關愛。對學習技能低下的學生多加鼓勵,不得歧視;
8. 準確無誤傳授知識,選擇恰當的聲樂教學步驟和聲樂教學方法,正確指導學生的學習方法,認真做好課前準備,充分利用好現代化教學媒體進行教學,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嚴守教學規律,嚴格要求學生,認真輔導學生,按時參加教研活動及各種會議和活動,不授課期間定期聽課學習;
9. 嚴格要求學生,把好教學質量,及時將學生課堂情況匯報班主任及上級領導,積極接受公司及有關部門的檢查與指導;
10. 任課教師在每次實訓課授課前5分鐘進入教室;
11. 聲樂教室是學生聲樂課的教學和實訓場所,聲樂教師是聲樂教室管理的第一負責人,負責設備的正常運行、學生的安全及環境的衛生;
12. 明確師生關系,杜絕非正常關系;
13. 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集體,顧全大局配合其他崗位工作。
畢業院校要求:中國音樂學院(流行演唱專業)、中央戲劇學院(歌劇專業)
福利待遇:
五險一金
每年3—4月 享受25天以上帶薪年假
6月16日至次年2月15日 每周單休,工作時間:8:30-18:00
2月16日至6月15日 每周雙休 ,工作時間:9:00-17:30